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新修訂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回答了記者提問,進一步明確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的政策導向與實施細則。
一、修訂背景與重要意義
負責人指出,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廣泛應用,互聯網新聞信息傳播方式、傳播格局發生深刻變化。為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強化互聯網新聞信息內容管理,促進形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對原《規定》進行修訂完善十分必要。
修訂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網絡強國的重要思想,旨在通過健全制度、明確責任、規范行為,推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依法辦網、依法管理,為清朗網絡空間建設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二、核心內容與關鍵要求
《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許可范圍、準入條件、運行規范以及監督管理要求。
- 服務許可與管理:明確了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對許可申請的條件、程序以及變更、延續、注銷等作出了詳細規定。
- 主體責任與內容規范:強化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要求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核、公共信息巡查、應急處置、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等制度。強調新聞信息內容應當真實、準確、全面、客觀,不得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要求轉載新聞信息應當注明來源,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信息內容,并保證新聞信息來源可追溯。
- 從業人員管理:要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開展專業培訓,提高其政治素養和專業能力。從事新聞采編活動的人員,應當具備新聞采編人員職業資格。
- 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明確了國家及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健全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的監督管理制度。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警告、罰款、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處罰措施。
三、促進發展與秩序并重
負責人強調,《規定》的修訂實施,并非限制發展,而是為了在法治軌道上更好地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通過清晰界定合法與非法、合規與違規的邊界,既保護了合法合規企業的正當權益,也為創新提供了穩定、透明的制度環境。
《規定》鼓勵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傳播正能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有利于提高中華民族文化素質、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進步的信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貫徹落實與社會共治
下一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指導各地網信部門認真做好《規定》的宣傳解讀和貫徹落實工作,督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將暢通舉報渠道,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推動形成政府監管、企業履責、社會監督、網民自律等多主體參與,經濟、法律、技術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綜合治理格局。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應認真學習《規定》,對照要求進行自查自糾,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依法依規開展服務。廣大網民也應提高網絡素養,增強辨別能力,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新聞信息傳播秩序。
此次《規定》的修訂與實施,標志著我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法治化、規范化水平邁上新臺階,將為構建更加清朗的網絡空間,推動互聯網持續健康發展發揮重要作用。